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报名、考试流程
1.报名
(一)单独招生第一阶段
(1)报名条件:已报名参加我省2020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或中职毕业生对口升学考试的考生。
(2)报名形式:网上报名
(3)报名时间:5月18日-6月18日12:00
(4)报名网址:http://www.lnvc.cn(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)
2、缴纳报名考试费
缴费方式为网上缴费,考生报名信息提交后在报名系统中需缴纳报名考试费120元。缴费日期5月20日-6月18日16:00,未按时缴纳报名考试费的考生将不能打印准考证参加考试。
3.资格审查
报名工作结束后,学院将对考生报考信息进行审核。资格审查合格者,方可参加学院组织的考试。资格审查不合格者,取消及报名考试及录取资格。考生请于6月19日8:00后登陆报名系统查询资格审查结果。
4.准考证打印
  资审合格并且缴纳报名考试费成功的考生,在辽宁职业学院官网http://www.lnvc.cn(单独招生网上报名入口)进行准考证打印。
打印准考证时间6月19日12:00-6月21日早8:00
第一阶段考试科目:数学、语文,每科满分100分;综合素质测试(笔试),满分100分。
 
2020年单独招生考试时间安排
 考试时间 考试科目 考试地点
第一阶段
6月22日
9:00-11:00 文化课、综合素质测试(笔试) 辽宁职业学院
 
招生录取办法
在学院单独招生工作领导小组的指导下,确保录取公开、公平、公正。
  1.违规处理
按照《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3号)和《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》(教育部令第36号)执行。
2.考生成绩
  第一阶段考试成绩:由文化课成绩和综合素质测试(笔试)成绩构成
综合素质测试(笔试)不计入总成绩。
  3.录取原则
  综合素质测试(笔试)成绩未达到60分者不具备录取资格。取得录取资格的考生:第一阶段按招生计划及专业志愿优先,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录取。考生报考相同专业且文化课成绩相同时,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者优先录取,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也相同时依次按数学、语文成绩优先录取。
录取审核
1.根据录取原则提出预录取名单,公布预录取结果。
2.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,并上报辽宁省招生考试办公室审核备案。
3.发放录取通知书。
4.凡被我院单独招生录取的考生,按照国家规定,不能参加辽宁省2020年升学考试,未被录取的考生可正常参加辽宁省2020年升学考试。